关于印发《新余市交通运输首违
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意见》(赣发〔2022〕5 号),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制定了《新余市交通运输首违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新余市交通运输首违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
新余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