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信访件(编号:X3JX202405130006)
整改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X3JX202405130006)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市交通运输局销号核验,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2月21日至3月6日)。
新余市交通运输局问效电话:0790-6448170。
附件:新余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编号:X3JX202405130006)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表
新余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21日
新余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表
序号 |
问题来源 |
问题/信访件描述 |
整改目标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1 |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X3JX202405130006) |
新余市渝水区吉广高速良山镇段鹊桥村委会杨家村与妙山村高速桥,交通噪声扰民,夜间尤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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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隔音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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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
积极对接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协调在杨家村与妙山村高速桥上安装隔音屏障,降低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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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已在杨家村与妙山村高速桥上安装隔音屏障,相关设施于2024年7月7日完工,7月中旬验收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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