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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规范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点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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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规范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点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与依据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的通知》(交办水函〔2023〕492号)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水上旅游健康发展,维护水路旅游客运市场秩序,规范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点管理,保障水路客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等法律法规2024年12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发《新余市规范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二、文件起草的必要性

新余市的主要河流是袁河,袁河在新余境内横贯东西,在分宜县的洋江乡车田村进入新余,从渝水区的新溪乡龙尾洲村出境,境内河段全长116.9公里。目前,我市袁河河段还未通航,主要通航水域为仙女湖库区,航行船舶为客运船舶。我市水路客运主要集中在仙女湖景区,仙女湖景区龙王岛、圣集寺、爱情岛、羽仙岛等客船停靠点都为港区外停靠点。

2023年4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为扎实推进平安交通建设,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管理,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水路客运安全,针对规划港区外客运船舶停靠点的问题,支持鼓励有关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动市级人民政府出台地方政府规章等制度性文件,从停靠点选址、建设标准、运营管理、安全监管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港口外客运船舶停靠点的具体要求。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分为工作目标、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整治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提升辖区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市水路客运规范运营。

第二部分适用范围。主要明确《指导意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新余港总体规划港区以外通航水域内,符合市人民政府布点要求,在一定水域范围内具有相应的配套设施,用于具有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的客运船舶进出、停泊、靠泊和人员上下的停靠点管理。停靠点一般由浮趸及其他必要的配套设施组成。

第三部分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指导意见》从规范停靠点的选址、标准、管理、监管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港口外客运船舶停靠点的具体要求,并充分考虑港区外通航水域设置停靠点的现实需要,在制度上为其设置旅游客运停靠点提供可行条件。同时,根据港口船舶污染防治要求,对旅游客运停靠点防污染措施进行明确,必须配备船舶污染物设施设备,确保水路旅游客运产生的污染物实现闭环管理。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停靠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县(区)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靠点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新余市规范港区外水路客运船舶停靠点指导意见》文件